原来历史是这个样子
作者:小村 日期:2010-06-24
人这一辈子会羡慕一些职业,比如可以四处走走还可以留名青史,就比如徐霞客。徐先生在那个精神分裂的大明朝可以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,并写点游记一类的东西,还能被后人所纪念,叫做伟大的旅行家,这确实是一件牛逼的事情。
有时候我在想,那个时候的传媒没有现在这么发达,更没有市场化,稿费肯定不多,徐先生没法给旅游类杂志写专栏什么的,他还能走来走去,还不是一个人,他还带着仆人,这该是多么有钱的人啊。不是衙内也应该是富二代了。更令人惊奇的是,他走了三十多年,写了二百多万字,这该是一个多么有钱的主啊。
可是后来我才知道,徐先生也不是很有钱。还是明朝的政策好,让他赶上了。周末去老马的我们书店,买了本吴思的《血酬定律》,当然老马还送了我两本佛经。可谓是一刚一柔,大智慧。不过吴思写的血酬定律让我找到了徐霞客的一些故事。是这么说的:
以大名鼎鼎的徐霞客为例。崇祯十年(1637)秋,徐霞客在广西游历,他无权免费使用公家的驿传系统。但是,凭着地方官赠送的马牌(使用驿传的证明信),徐霞客却支使村民为他和仆人抬轿赶路。主仆加上行李,动辄要用七八个夫役。村里人手不够时,还用“二妇人代舆”——让妇女为他抬轿。此外还要供他吃喝,有鱼有肉,“煮蛋献浆”。
在《粤西游日记三》中,徐霞客记载了崇祯十年十一月下旬的经历。这位有马牌的先生驱赶着夫役整天赶路,傍晚时分看到了下一站的村子,众夫役开始逃散,徐霞客赶紧抓住一个捆上,牵着进了村。村中男子已逃遁入山,徐霞客便领着仆人挨家挨户搜,搜出两位妇女,命令她们去找人搬行李做饭。被捆的人质和他的同伴们也大呼大叫,让村里人接班。过一会,负责驿传事务的老人来了,徐霞客说,老人怕我拿鞭子抽他的子孙,不得不来。这老人的儿子是个瘸子。
吃过饭,上了老人和妇人为他铺好的床,“予叱令速觅夫,遂卧(我喝令快去给我找抬轿子扛行李的夫役,然后躺下)。”
徐霞客是我们的文化精英,但《徐霞客游记》也难免凝结着我们潜规则的文化传统。他旅游的许多费用,就是凭借捆绑和鞭挞的官府之威,违反中央规定,转嫁到了农民身上。在躲避逃亡的农民眼里,这等横吃横喝的过客无异于黑帮。
看中国历史,往往能看到很多的故事,可是更多的在正史之中是看不到的,或者看到了却没有想到。吴思的《血酬定律》以及《潜规则》这些书帮我想到了。最近的晚上一直在看这些书,看的是我两股战战浑身冒汗——不过是冷汗。推动历史的实际上不是儒家学说中仁义道德、父父子子君君臣臣,而是潜规则和血酬。
在温柔乡里呆惯了的人,对生活抱有美好梦想的人或者是对生活产生绝望的人可以找来看看。原来生活是另一个样子。
再就是,偶提个建议,这字儿实在是忒小了!你就权当是个意见吧,哈哈~
就怕嫩没认出偶是谁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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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历山河只是个人私利而已。
我决定,不在迷信古人了